清咸豐十年(1860)英法聯軍後,簽訂天津條約,中國被迫開放五口通商。至第三年又增開臺灣的打狗港。英國商人陸續在通商口岸設立洋行,輸出米茶及糖,輸入鴉片。英國乃於同治五年(1866)在打狗港口的哨船頭小丘上設立領事館,處理關稅及商務。據文獻研究,先前兩年英商大利洋行即已在該地建造一棟洋樓,英國首任駐打狗領事郇和(Robert - Swinhoe)很可能即承租這座洋樓作為領事館。在臺灣現存的西洋式近代建築中,打狗英國領事館年代最為古老,約在1864年至1866年之間,可列為臺灣第一號洋樓,在建築史上有其所研究之價值。作為中國近代史上不平等條約之見證,也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。
領事館至日據時期時,轉賣給日本,作為港口要塞地區之官舍。太平洋戰爭時為防轟炸,入口外牆被塗刷水泥。但後面局部被炸損。臺灣光復以後又遭風災,處處斷垣殘壁。至民國75年始硜考證研究修復,現為古蹟文物陳列館,於75年修建後即開放參觀,是為國家二級古蹟,是國內第一個賦予古蹟新功能的好實例。遊客至此,除可參觀館內豐富收藏外,館外可西眺大海的點點船影,東望市區及港口,南側有曲折保持完好的古道,處處展現迷人的風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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